開車爭道害婦遭輾斃 他脫口這句話落跑

 

黃男下車查看後匆匆落跑。示意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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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一名黃姓男子3年前開車與一名騎機車的陳姓婦人爭道,造成陳婦因兩車擦撞倒地,慘遭後方疾駛而來的聯結車輾斃,黃男見狀落跑,並脫口說出:「靠背啊!」、「唉,我可能要下地獄了!」全被自己車內行車記錄器錄下,高等法院日前依過失傷害罪判黃男2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,另依肇逃罪判刑1年6月,可上訴。

 
判決指出,黃男於2013年10月23日晚間6時許,開車途經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,見右前方騎機車的陳婦打了左轉燈就直接往內側車道靠近,黃男涉爭道不減速,陳婦擦撞黃男右前車門倒地,還來不及起身,後方駕駛聯結車的陳姓男子也沒注意車前狀況,不到10秒就輾過陳婦胸腹,送醫不治。
 
黃男在座車被陳婦擦撞時,脫口驚呼:「靠背啊!」接著又發生陳婦慘遭輾壓意外,黃男下車走到車頭前方察看後,回到駕駛座喃喃自語2次:「怎麼會這樣?」並說:「唉,我可能要下地獄了!」隨即趁亂開車落跑,過程都被自己車內行車記錄器錄下,事後被檢警循線查獲。
 
黃男堅稱發生車禍與他無關,是陳婦自己撞過來,且當時聲音輕微,不知發生車禍,只是隨口說:「靠背啊!」並推稱不記得為何會說:「下地獄!」可能是之前剛好看過《地獄遊記》和《天堂遊記》這兩本書,敘述人死後一定會到地獄接受審判,因而隨口講講。
 
法官依據街道監視畫面及黃男車內行車記錄器畫面,認定陳婦轉彎前沒禮讓同向直行車也沒注意後方狀況,但黃男爭道不減速,確有過失,且明知發生事故並已下車察看,卻又逕自開車離開,顯然企圖規避責任,一審依過失傷害罪判黃男2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6萬元,另依肇逃罪判刑1年6月。黃男上訴仍不認錯,高院日前駁回黃男上訴,過失傷害罪定讞,肇逃罪仍可上訴,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的陳男在審理期間過世,已判公訴不受理。(黃哲民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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